出口俄的收款、发货、通关与认证
对于计划向俄输出商品的外贸主体而言,相关流程需细致筹备。俄清关相关要求较为复杂,需合作方充分配合。部分合作方为降低税费可能选择低报方式,此类操作存在风险,建议避免。考虑到当地办事流程特点,预付、提货及款项结算等环节需提前沟通跟进。
付款环节需严格把控,优先选择发货前结清款项;若无法实现,需收取足额款项后再安排发货。即使采用定金+尾款的方式,也需谨慎处理相关流程。
海运至俄的货物,东方港和海参崴常采用电放方式,处理流程相对简便;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等地可选择其他适配方式。货物到港后,需及时提醒合作方完成付款与提货,避免产生滞留或额外支出。
俄清关分为白色清关与灰色清关两类:白色清关通过规范流程开展,受当地相关规则保护;灰色清关涉及手续与税费相关风险,建议优先选择白色清关,保障货物流转与贸易流程顺畅。
运输方式
1. 铁路运输:从各地经满洲里口岸、二连浩特口岸、山口口岸或绥芬河口岸进入俄,及蒙古国、中亚五国等地。
2. 海铁联运:通过各港口将货物运至东方港或符拉迪沃斯托克,进而辐射俄东部地区及内陆城市。
3. 海上运输:经圣彼德堡进入俄西部地区,或通过乌克兰港口覆盖乌克兰、摩尔多瓦、白俄及俄南部地区。
4. 空运服务:提供各地至北京再至莫斯科的空运包机服务,每周一班,支持单清和双清,可达到对应地点。
5. 派运服务:根据需求,通过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将货物到达俄境内相关地点。
白色清关报关准备
货物到港前,清关代理公司会整理商品信息并备好报关单。清关相关费用依据商品技术参数、材质、装箱情况等详细资料核算,确定适配的海关商品编码与通关货值后,得出合规范围内的费用标准。申报可通过俄清关公司名义或合作方在俄注册的相关主体办理,确保手续合规。
危险品出口注意事项
1. 需向货代提供危险品说明书,确认港口接收资质后,再推进订舱事宜。
2. 订舱前需填写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申请表及包装鉴定申请表;若主体已在港口所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可免填前者,但需在包装鉴定申请表加盖公章,由工厂向当地商检局申请办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鉴定。
3. 订舱时需提供常规单据,额外提交危险品货物中英文说明书(副本)、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结果单(纸箱包装需提供),部分情况下需出具装箱证明。
4. 不同种类危险品需按特性分别订舱配船,船方将依据相关规则的隔离要求规范堆装运输。需避免将互不相容的危险货物装入同一集装箱,若一份单据包含多种不同性质危险品,需分别缮制托运文件。